“成分党”壮大,功效性护肤也异军突起。不仅孵化出多个主打强功效成分的新品牌,连原本主打天然、草本的老牌护肤也开始强调成分、功效的关键词。
可在“药妆”一词被禁后,功效性产品和医学相关术语的界限依然不明。
一边是消费者有对产品实际效果愈发迫切的知情需求,一边是功效宣称评价不可空口无凭,必须寻找可信赖的主体背书。
文献资料、测试实验由谁主导更具说服力?
品牌实验室、第三方检验中心,亦或者是医院?这已不光是一个终端宣传规范的细节,更是关乎上游创新机制的问题。
化妆品功效试验主体各异,功效护肤及美容仪偏爱“皮肤科医生”
“行业中也有很多‘擦边球’的行为。
例如,有部分企业以产品功效‘经皮肤科医生检测’作为产品宣传点,但实际上,功效评价实验上,皮肤科医生、皮肤病科室和专业的功效评价实验人员的检测是没有差别的。”
医疗术语被限多年,但医研共创亦为“科学护肤”新趋势医学相关名词在化妆品领域的使用争议由来已久,且时常被列为监管重点。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文件显示。
早在2010年,监管层就提到,对生产、经营在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违规标识化妆品。
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的,该下架的下架,该曝光的曝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撤销批准文号。
2019年,监管层强调集中排查清理化妆品网络销售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上展示的化妆品违法宣称功效信息,包括药妆、EGF、干细胞、细胞提取液、胎盘提取液等。
同年公布的禁止表达词语,也以列举形式提到了禁用词包括处方、药用、治疗、解毒、抗敏、除菌、无斑、祛疤、生发、溶脂、瘦身及各类皮肤病名称、各种疾病名称。
2020年9月,监管层又一次提到,全面自查清理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经营的违法宣称“药妆”或者医学护肤品等的化妆品。
“我们一直认为国家鼓励化妆品的高质量发展。我们也会继续按照这样的扎实技术合作模式进行下去。”
“现代人由于生活习惯,环境压力等因素,皮肤敏感现象显著增加,消费者对于这类产品的需求将会越来越明显。家化也会与相关部门携手建议该领域标准。”
也许,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的检测试验主体,还需要更细化的规则,以厘清各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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